邦家物业丨清理楼道杂物,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

日期:2024.04.03 阅读: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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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然”

短短的五个字,是多少人忽视的珍贵

“火患猛于虎”

又是多少人经历过后的痛彻心扉呢?

为切实提升楼道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楼道本是园区住户出行的必经通道,如今却因为部分住户的乱堆乱放变身“杂物间”。废弃木板、纸箱、自行车等不要又舍不得丢的东西,全放在了楼道里,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楼道内环境卫生,更存在安全隐患,邦家物业各项目工作人员对此类现象,陆续开展清理楼道杂物工作,为安全减负,为美好加分。

清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怕脏、不怕累,全面细致地清理每一处角落。纸箱、家具废料、破损瓷砖、花盆......,这些随意堆放的杂物,都在工作人员的辛勤忙碌下逐一“消失”。

发现下述行为请一定要及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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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道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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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理由:在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不仅会造成通道堵塞,存放时间久了,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乱扔烟头、儿童玩火等行为都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停止”方法:切莫在小区楼道、楼梯间和单元楼道等地方堆放杂物。

二、楼道里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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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理由:电动车着火短短90秒,楼道温度可达到200摄氏度,且伴随着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停止”方法:不要在居民小区楼道、楼梯间和单元楼过道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时要去电动车充电棚,并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三、鞋柜等杂物遮挡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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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理由:平时可能感觉不到消防设施的存在,觉得可有可无,但一旦发生火灾,就需要它们“大显身手”。如果被遮挡,使用不便,将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停止”方法:维护和保养好楼道里的消防设施设备,各位业主朋友在日常家居中做到不破坏、不挪用、不遮挡,保证楼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整好用。

四、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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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理由:易燃可燃物品多为化学物品,一旦接触到火星,很容易引发火灾。

“停止”方法:不在小区楼道、楼梯间和单元楼道等地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楼道不仅是住户行走的通道

也是我们大家的“生命路”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仅阻碍逃生

也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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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2、《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6、《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楼道是小空间,文明是大格局”楼道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不仅保障了小区楼道消防通道畅通,还提升了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后续我们会持续关注楼道内、公共区域电动车及杂物堆放问题,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业主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意识,保持“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共同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的居住环境。